岗位职责:
1.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内部控制;
2.组织制订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开展预决算、经济活动分析、财务绩效评价等;
4.参与对重大项目和经济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
5.按规定报告重大财务事项;
6.推动企业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7.组织制订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确定财务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参与企业财务人员的选聘和考核等。
任职资格条件:
1.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8年(含)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经济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应当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三级正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应当在同层级正职岗位工作至少满一年,且在同层级正、副职岗位工作累计五年以上;
5.中共党员优先;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