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更新:2024-05-21
实习生
50以下/天
北京西城区  | 本科  | 5天/周  | 实习
去申请
收藏
举报
职位详情
岗位职责:
1、完成律师交办的日常事务
2、以及律所日常事务
岗位要求: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3、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法考的优先;
4、文字功底好,沟通能力强;
5、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工作地址
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戊28号东方律师事务所
公司介绍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原名北京市西城法律顾问处,是北京市司法局在1981年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对《关于改变城区法律顾问处设置问题的报告》的批复,在东城、西城、崇文、朝阳等区设立的五所法律顾问处之一,各法律顾问处分别隶属本区司法局管辖。1988年,西城法律顾问处为落实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区县法律顾问处、市各特邀律师事务所更名的决定》的精神,更名为北京市西城律师事务所。 1992年,北京市西城律师事务所依据《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意见》(试行 ) 的政策精神,在北京市司法局指导下完成国办所转制为合伙所的各项工作,同时定名为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 东方所改制后一直致力于为中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的刑事、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及仲裁和非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并且与社会各个层面建立了广泛、友好、紧密的联系,在社会和业内树立了良好形象。历史的磨砺也为东方所打造了一支具有高学历、高素质、精通法律、业务娴熟律师团队。在东方所的律师队伍中包括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退休的高级法官、北京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民主党派党员。东方所目前已经实现了公司化的管理模式,能够围绕特定情况,整合全部优势资源和执业经验以确保向客户提供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东方所按照自身的传统和理念,同国内外的众多知名中介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并且同立法及司法机关、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我们非常愿意同客户分享东方所创建三十余年来积累的丰富资源。
工商信息
以下信息来自
企业类型
经营状态
正常
行业类型
成立日期
1970年01月01日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若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以担保或其他任何名义收取财物,扣押或以保管为名索要证件,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提高警惕。
发布于猎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