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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及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
2、完成上级机构下达的年度KPI经营指标;
3、根据分公司及其所属三级机构的发展导向,制定本机构业务及组织发展规划,并根据公司各项管理要求负责落实执行到位;
4、负责当地市场开拓,不断提升所在机构市场占有率;
5、负责本机构有效增员,保持所在机构销售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6、负责督导本机构业务的续保与协续,持续提升所在机构业务续保率指标;
7、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无违法犯罪记录,且过去两年内未受过金融监管部门的处罚;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原则上新任四级机构负责人不超过45岁;
4、从业经历:1年及以上保险行业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经济类工作经验;
5、符合金融监管机关确定的四级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需要履职回避的其他情形。
工作地点:辽宁省(除大连)各地市及县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