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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负责门店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GSP,店内相关证照的变更及办理手续;
2、负责组织学习、指导、监督质量管理文件的执行;
3、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
4、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临床药学专业,持有执业药师证(中药或西药均可);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有药房门店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4、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
5、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工作时间:
8:00-17:00, 双休(做五休二),五险一金,法定假日。
工作地点1: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广场1381号电子大楼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