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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踪了解国家民爆、矿山产业政策及行业动态、收集行业信息及政策信息和有关行业研究报告;制定部门安全检查、考核方案;
2、加强工程管理体系与标准建设,负责对各爆破公司爆破项目安全监管,建立各爆破项目信息台账,定期收集整理,汇总分析;
3、负责拟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参与重大爆破工程项目及合同论证、评审;
4、负责对各爆破公司签订的爆破工程项目合同监管,建立合同台账、合同备案制度;
5、负责定期组织对下属公司(一级公司)的安全生产、质量、环保、能源、储存、运输和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的问题和隐患跟踪落实整改;
6、检查、指导下属公司(一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提出改进建议;对各分子公司进行“三违”查处及整治;
7、负责检查各分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设施达到合理配置要求;监督各爆破公司在民爆系统中对爆破作业项目的申报、业绩申报的管理;
8、监督各爆破公司在民爆系统中对“三员”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取证、延期和注销等的管理;监督各分子公司资质证书取证、换证的管理;
9、负责总部安全技术中心的相关安全资料文件的归档整理;
10、协助下属公司(一级公司)三体系(QHSE)的引进工作,并监督其持续改进;
11、对接江南化工相关部门,编制公司环保月报、安全月报、能源月报等工作;
12、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2.有3年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