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从事撰写公文材料。
2、通知的上传下达、表格填报等。
3、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热心基层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适应岗位要求,随时在岗为群众服务。
3、具有行政、文秘、汉语言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济南市常住户籍(驻济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后出生)。
5、有公文写作经验优先录用。
薪资待遇:3000(基础工资+岗位补贴+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