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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大局观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认同同仁堂文化,爱护同仁堂品牌。
3.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共党员遵守党章党纪。作风端正,品行良好,团结合作,廉洁自律。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未受过相关行业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已满。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了解中药行业市场营销及相关专业知识。
3.有销售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自我管理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岗位职责
1.积极开拓新业务,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
2. 按照销售政策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每月上报零售终端信息表;
3. 定期走访客户,及时发现产品售后质量异常变化情况,掌握客户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消化能力;
4.及时传递有无抽检情况或是否接到即将抽检的情况等与质量相关的各类信息,全力处理好商品被抽检、抽检不合格或被公告等事务,化解质量风险;
5. 及时调处、维护同仁堂品牌信誉权益,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6.负责对客户的资质、资信、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工作,并核实零售终端合同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7. 争取零售终端合同的起草权,确保我方处于有利地位,维护同仁堂品牌,保证合同内容完整性;严格执行合同备案程序;
8.严格按照集团律师审核过的合同范本签订供需协议、专柜、产品专销、精品药房等合同(附带品牌保护协议);
9. 严格执行新客户开发程序及准入要求,遵守零售终端开办的基本原则,以及距离、时间、审批、报备等要求;
10.定期核查专柜、产品专销、精品药房等合作方的资质、资信、经营情况,严格遵守同仁堂商标、字号等品牌使用规定,做好品牌保护。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