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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担任公司“五职矿长”中的总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矿山单位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检查落实年(月)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检查落实生产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监督检查矿山采掘顺序,贫富矿开采、矿柱回采及采空区处理工作。
(1)4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地质、采矿类等矿山主体相关专业。(2)矿山一线工作时间10年以上。(3)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工作地点在青海、新疆、西藏、四川、内蒙、甘肃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