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负责煤矿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矿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矿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矿区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矿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矿井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矿区的生产、质量、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物资供应、人事管理、治安保卫、后勤服务等全面工作;
3、负责矿区内部经营、核算管理,按公司的要求建立核算体系和指标体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的整齐素质;
4、负责矿区员工的政治思想、安全意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的整齐素质;
5、认真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批准的生产设计和生产方案;
6、组织对现场环境安全和安全设施及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组织对生产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二、任职要求:
1、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矿业管理学相关专业毕业,48周岁以下;
2、十年以上矿业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胶强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谈判技巧和外联公关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