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
法律/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管理咨询|50-99人
天津东方(沈阳)律师事务所
公司介绍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系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创建于一九八八年四月,曾经是天津市乃至全国著名律师事务所。一九九六年底,我所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我所自成立至今,先后担任数百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涉外机构的法律顾问,承办各类诉讼、仲裁案件数千件,并办理了大量的非诉讼案件和法律事务。我所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合同、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企业破产兼并、债务、婚姻家庭、继承、赔偿、涉外法律事务等诸多领域。我所人员素质好,业务精,效率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天津市乃至全国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一九九一年十二月,我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我所现为以承办民商事法律事务为主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最新职位 查看更多
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
辽宁有色大厦
点击查看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