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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4-05-08
临床试验助理项目经理 (北京临床)_40036
1.5-2万
武汉武昌区  | 3-5年  | 本科  | 社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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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绩效奖金
带薪年假
免费班车
五险一金
上市公司
岗位职责:
1.1 熟悉GCP、《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学习项目相关的疾病&药学相关专业知识,能依据临床试验方案、公司相关SOP要求开展项目工作;
1.2 熟悉监查工作内容,负责研究中心所有监查方面的工作,包括研究前访视、中心启动访视、常规监查,中心关闭,研究文件维护;协助组织研究者会议;准备/提供/回收试验用药品及试验相关物资;监督临床试验的进展,并保证临床试验按照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记录和报告;
1.3 协助项目经理负责I-III期临床研究项目的开展、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和预算内完成;
1.4 协助项目经理制定项目管理计划书:按照公司 SOP、ICH-GCP 、GCP 以及项目方案的要求,对负责的临床试验项目制定合理的项目管理计划并执行;
1.5 协助项目经理制定项目管理计划,确定临床研究的职责范围、团队成员、进度计划、质量管理计划、沟通计划、财务预算等内容,并在项目进行中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审核和修改。
岗位要求:
2.1教育背景:临床医学、临床药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2专业技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任职监查员满4年以上,有完整的临床试验全过程项目经验,能高效率、高质量推进监查相关工作的完成;
2.3综合素质: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同时承担新人指导,培训、进行质量控制、协同监查等工作;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经常出差,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其他信息

行业要求:全部行业
工作地址
武汉-武昌区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公司介绍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科、工、贸一体化的医药企业,是国家卫生部精神类药品定点生产单位,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医药百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国家“20年20星”医药质量管理企业明星单位,国际环境认证(ISO14000)企业,江苏省首批创新型企业,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江苏省高校就业见习基地、深市中小板上市企业(深圳:002262),中国麻醉药品协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恩华”商标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称号。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中枢神经系统用药,战略定位于中枢神经药物领域市场,主要从事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医药行业中唯一一家专注于中枢神经药物细分市场的企业,主要类别包括麻醉类、精神类和神经类,通过多年来在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上的不懈努力,公司已建立起完整的中枢神经系统药物产品系列和营销网络,努力打造国内重要的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另外公司有一系列心脑血管产品处于不同的研发阶段,其中与国家军事医学科学院合作开发的国家一类抗高血压新药埃他卡林,为国内国际首创,具有全新的化学结构和作用机理,处于国际领先地位,逐步介入市场前景广阔的心脑血管药物市场。公司目前拥有原料药和制剂药物三个大型医药GMP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900余亩,企业具有经国家认证的原料药车间、固体制剂车间、水针剂车间、冻干粉针剂等车间,具有自动化的片剂、胶囊剂、水针剂、粉针剂、颗粒剂十余条生产线。目前具有原料药34种550吨/年;西药制剂100余种,固体制剂20亿片(粒)/年、针剂1亿支/年的生产规模。公司十分注重技术创新,注重新产品开发,加强产学研联合。技术中心现拥有科研人员100余人,其中博士12名,硕士68名,江苏省“333学科带头人”3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16人,平均年龄32岁,是一个年轻的、朝气蓬勃的、富有开拓创新能力和工作激情的新药研发团队,形成了“诚信、务实、进取、创新”的文化氛围。技术中心为省级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国家博士后工作站,国家博士后创新中心,承担着多项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其中恩华药物研究院,专业从事中枢神经系统药物领域的研究与开发,拥有专职的科研人员超过300多名,其中硕士、博士100多名。研究院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神经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已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联合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形成了新药综合性研发平台,研发实力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联系方式:孟经理 0516-87661001 地址:徐州市经济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 邮编:221009
工商信息
以下信息来自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状态
存续
行业类型
医药制造业
成立日期
1999年03月29日
注册地址
徐州经济开发区杨山路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1363846728
若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以担保或其他任何名义收取财物,扣押或以保管为名索要证件,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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