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应聘发展计划部岗位的,有在国央企从事战略规划、计划考核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无不良嗜好。
(六)工作经历要求:
1.应聘部门内设机构正职级岗位的,应具有中央企业二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含三级单位部门正职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中央企业二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副职(含三级单位部门副职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
2.应聘部门内设机构副职级岗位的,应具有中央企业二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副职(含三级单位部门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与上述岗位层级相当任职经历人员也可申报(资格审查阶段将综合考虑原单位任职经历、团队人数及评价等因素,研究是否符合任职条件)。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八)满足相应岗位的岗位职责要求。
二、岗位职责要求
1.负责全面管理规划计划处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战略规划、产业论证、战略合作管理等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战略规划、战略合作、计划考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要求和责任书目标任务。
5.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所属单位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制定、调整及考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公司全级次经济运行监控与分析工作。
7.负责组织落实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任期考核自评工作;负责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8.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招标管理及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
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