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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任职要求
1.1.1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1.2 身高: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外形良好,容貌端正,普通话标准;
1.1.3 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报名时须提供(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有电子注册学籍);
1.1.4有三年以上有民航工作经验(航司或省会机场);
1.1.5具有较强的沟通、管理、突破、创新能力;有良好商务谈判、 组织协调和项目管控能力;服务意识、责任心和承压能力较强,具备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1.1.6 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史;无违法犯罪和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个人及直系亲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有关要求;
1.1.7能够长期异地工作。
1.2 工作内容与职责
1.2.1 负责与甲方联系沟通;
1.2.2 及时传达各项会议纪要、决策部署、业务文件;
1.2.3 参与编订各业务领域工作流程、工作说明书及规章制度的持续完善;落实、监督、检查员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1.2.4 处理日常旅客投诉的调查、处置、上报工作;
1.2.5 负责员工的考勤登记、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1.2.6报送不正常事件信息;上报各类报表、数据统计;处理项目突发事件;做好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塑造良好的内、外形象;
1.2.7接受机场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及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1.2.8负责日常检查运行保障设施设备工作;
1.2.9 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1.2.9 完成其他对口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用工形式及工作地点:合同制;工作地点下列机场:呼和浩特、赤峰、包头、二连浩特、乌兰察布、霍林河、乌海、巴彦淖尔、乌兰浩特、鄂尔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