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牵头建立我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6、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7、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协助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任职要求:
基本要求:男性18-22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24周岁
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的特殊人才,年龄放宽至28周岁
优待政策:
1.五险一金,逐年增资,公费医疗,入职带薪培训一年,培训期工资险后5000元左右,上岗后,月薪险后6000元以上。公招考前培训:体能、技能、理论、心理测试;
2.考试合格后,按户口所在地情况就近安排,必须服从分配。
3.入职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授衔;工作满规定年限,可逐级晋升;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定向培养,提认为指挥员;本科以上学历者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4.在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5.实行全程退出机制。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或领取补助自主就业,年限不同可领30-100万不等,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